新消息!长春高新二股东金磊离婚 女方分得超40亿股份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9 07:30:56 809 0条评论

长春高新二股东金磊离婚 女方分得超40亿股份

北京 - 2024年1月11日,A股上市公司长春高新(000661)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磊先生的通知,获悉金磊先生与王思勉女士已通过协议方式办理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份分割事项作出安排。金磊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001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份的7.42%,分割至王思勉女士名下。

根据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本次股份分割后,金磊先生将持有长春高新463.1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4%,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思勉女士将持有长春高新3001.41万股股份,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女方成第二大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离婚分割前,金磊先生持有长春高新3464.5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6%,而王思勉女士则未持有公司股份。这意味着,王思勉女士在本次离婚中获得了价值超过40亿元的股份。

或涉减持

根据长春高新公告,在股份分割完成后,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将分别持有公司3001.41万股和463.16万股股份,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8.5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规则》的有关规定,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合并后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需在3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交持股计划。

金磊曾减持

金磊先生是长春高新的重要股东,也是金赛药业的创始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金赛药业是长春高新的核心子公司,主要从事基因工程生物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回溯到2020年7月,金磊先生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06%。此后,金磊先生又多次减持公司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磊先生持有长春高新3464.5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6%。

离婚原因引猜测

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的离婚,引发了市场人士的猜测。有分析认为,金磊先生近期频繁减持公司股份,可能是为了套现离婚。也有分析认为,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离婚,可能是因为感情不和。

长春高新股价下跌

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离婚的消息,也对长春高新的股价产生了影响。1月11日,长春高新股价低开低走,收盘报125元/股,跌幅2.58%。

结语

金磊先生和王思勉女士的离婚,是A股近期发生的又一起天价离婚案。这起案件也引发了市场人士对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问题的关注。

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虚开发票、行贿行为终遭制裁

江苏镇江 - 2024年6月12日,据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宏达新材(sz002211)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伟伦”)因犯虚开发票罪、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共计180万元。

法院查明,2018年至2019年,江苏伟伦为虚增收入、利润,向某公司虚开专用发票33张,金额合计人民币1460余万元;2019年,江苏伟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某国有单位提供巨额贿赂。

法院认为,江苏伟伦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情节严重。遂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背景

江苏伟伦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8696万元,主要从事投资管理、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2019年1月,上海鸿孜曾受让江苏伟伦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2021年10月,根据法院判决,上海鸿孜又将持有的公司股票用于抵偿其所欠江苏伟伦债务,此次变动后,江苏伟伦成为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变更为朱恩伟。

案件警示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虚开发票、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一些企业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宏达新材控股股东的违法行为,为相关企业敲响了警钟。

企业应当树立遵法守规意识,加强内部管理,杜绝类似行为发生。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9 07:30:56,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午夜新闻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